1.亏损:
借: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
贷:本年利润
2.盈利:
借:本年利润
贷: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
四、利润分配顺序及分录
按照我国公司法和《企业财务通则》的有关规定,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:
第一步,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。
将本年净利润(或亏损)与年初未分配利润(或亏损)合并,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。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(即亏损),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;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(即本年累计盈利),则进行后续分配。
第二步,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。
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。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,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,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。
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,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。这种“补亏”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,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,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,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。
第三步,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。
第四步,向股东(投资者)支付股利(分配利润)。
利润分配会计分录:
1.计提法定盈余公积(税后利润的10%)
借:利润分配-提取法定盈余公积
贷:盈余公积-法定盈余公积
说明: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%以上,可不再提取。
2.计提任意盈余公积(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或董事会决议计算)
借:利润分配-提取任意盈余公积
贷:盈余公积-XX基金
如有优先股。应在“任意盈余公积”前分配股利。
3.分配股利(根据董事会决议):
借:利润分配-应付股利
贷:应付股利
4.结转利润分配
借: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
贷:利润分配-计提法定盈余公积
利润分配-计提任意盈余公积
利润分配-应付股利
将前述内容总结如下图:
五、以盈余公积等弥补亏损
1.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
借:盈余公积
贷:利润分配-盈余公积补亏
2.以资本弥补以前年度亏损
借:实收资本/股本
贷:利润分配-资本补亏
六、适用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和《企业会计制度》的
1.适用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:
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核算相对简单,很多时候会计核算是参照税法规定的,同时不用考虑和核算递延所得税,即便是存在税会差异的情况,也是直接在当年进入损益。
年终利润结转,流程与适用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基本一致,只是会少递延所得税的环节,另外核算科目部分存在差异。
2.适用《企业会计制度》的:
基本上与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差不多,只是会计科目有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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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江老师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